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关于面向全市公职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宣讲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6月6日下午,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在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会议室组织了《监察法》宣讲活动,政务办、政府采购中心及国投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此次活动。
宣讲活动由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薛勇主讲,他从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着手,结合多年反腐败工作经验,通过大量数据和鲜活案例,全面系统详细解读了《监察法》。宣讲强调,《监察法》以法律的形式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作为监察对象固定下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不但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还包括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国有企业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要求全体管理人员尽快适应新形势,提高政治觉悟,增强法纪观念,自觉做到明底线、知敬畏、守法纪,时刻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依法行使手中的公权力,做到知法懂法,依法行事,廉洁从业。
此次宣讲活动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详细阐明了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的反腐新形势以及《监察法》知识。参会人员表示:今后一定要认真学习《监察法》,深刻理解《监察法》的内涵精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